新華網重慶7月26日電(韓夢霖)7月25日,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召開,會上聽取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
按照統一部署,重慶市水生生物保護區于2020年1月1日起實行全面禁捕,全市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點水域于2021年1月1日起實行全面禁捕。為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進一步落地落實,保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改善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于2021年7月出臺該《決定》,對禁捕區域和禁捕期限、禁止行為、垂釣管理、組織領導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按照工作計劃,今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對《決定》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根據執法檢查組的報告,自《決定》實施以來(截至2023年6月),累計查處涉漁行政案件3465件,刑事案件1206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390人,打掉犯罪團伙198個,收繳非法捕撈工具2200余套,查獲漁獲物7200余公斤。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非法捕撈發案數量明顯下降,非法捕撈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水面基本實現“四清四無”(即清船、清網、清江、清湖,無捕撈漁船、無捕撈漁網、無捕撈漁民、無捕撈生產)。水生生物多樣性初步呈現恢復向好趨勢,全市長江流域監測到本地種魚種133種,種類數和資源量較禁捕前有所增長,長江鱘等珍貴瀕危物種被發現頻次增多。
《決定》實施以來,重慶進一步完善禁捕制度體系。重慶市農業農村委根據《決定》授權,研究制定了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堅持疏堵結合、分類處置,規范休閑垂釣行為;及時修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進一步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發布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名錄,對相關漁具的結構、作業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說明,對漁業執法更具指導性。
此外,重慶還成立跨區域協作機制,與川鄂湘貴4省簽訂交界水域共管協議,市內區縣間交界水域實行共管共治,各自主動延伸監管監測范圍,推行“誰發現、誰固證、誰處理”的快查快處機制。探索“公安+漁政”禁漁聯合執法,實行漁政執法人員、公安民警合署辦公,提升監管實效。依托河長制管理機制和監管力量,形成區縣、鄉鎮、村社三級網格化監管體系,明確網格員1萬余人,共護水域生態安全。完善督導考核機制,將禁捕作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約束性任務,納入區縣經濟社會發展績效考核、河長制等目標任務考核。